5月27日,《人民法院报》刊发了我校侯军亮和马佳佳两位老师联合撰写的论文《明清时期断案息讼的司法技艺》。该文章立足明清时期的司法实况,文章分别从“宣导教化”“以情感化”“滞延听讼”和“送法下乡”四个方面展开论述。文章认为通过上述四种方式,能够使很多案件的当事人言归于好,为当代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提供历史借鉴。
《人民法院报》是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管、主办的权威性学术性期刊。该文章的发表是我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校教师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中国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我校教师良好的科研素质,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水平的提升。
(陈洪超供稿)